客车上截获12条巨蜥两疑犯涉嫌非法运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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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9:0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羊华)广州昨日侦破一起非法运输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的特大案件,12条巨蜥(俗称“五爪金龙”)被解救,而两名涉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也被刑事拘留。 据悉,前晚8时30分左右,芳村区公安分局巡警在芳村龙溪大道治安巡警点截查一辆小型客车时,发现车上装有两袋物品,打开一看,原来是12条巨蜥,于是将司机郑某和乘客谢 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苏鉴说,郑、谢两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运输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罪:巨蜥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法捕猎、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两条以上,情节严重,触犯以上行为4条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和郑某已被刑事拘留,12条巨蜥已移交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隔离检疫。图: 被解救出的巨蜥。本报记者 范舟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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