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黄赌毒”严惩保护伞 民警不准到娱乐场所免费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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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9:1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9日讯 今日,记者在省公安厅召开的阶段推进查禁娼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近日,我省再掀打击“黄赌毒”犯罪活动高潮。 今年4月份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查禁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1起,赌博案件87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36人。 近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再次到我省部分市地进行暗访,发现歌舞娱乐、洗浴场所“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仍十分严重,达到了公开、无所顾忌的程度,违法犯罪活动与当地少数公安民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省公安厅决定下一步依法严厉查处一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场所;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场所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会议强调,对公安民警充当“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场所“保护伞”的,要坚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 又讯 哈市公安机关近日出台新办法,规定民警不准私自到娱乐场所参加免费活动,不准为“黄赌毒”案件说情,对违规办案的民警一律辞退。 据介绍,从19日开始,民警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免费参加消费活动;不许支持或默许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在所辖区域、行业经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不许违反规定,借工作之便,或以其他名义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勒卡,或违法实施处罚。 此外,从7月1日开始,如有民警违反下列规定中的内容造成严重后果,一律辞退:凡未经立案审批程序或不按法定职责履行审批手续,而对涉案当事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或对涉案财产扣押、查封的;应当立案的案件故意不予立案,或立案后不作为超过法定期限未结案的;对“黄赌毒”案件的违法人员不按法律规定处理,擅自不开票据罚款;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证据遗漏或者灭失的;违反法律规定,故意办理公安机关管辖职责范围外的案件等。(史文珂 柳威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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