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辽宁7月1日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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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09:1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赵桂华)国家司法考试已定于10月11日至12日举行,昨日记者由辽宁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国家司法考试辽宁考区的报名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报名工作至7月31日结束。 据介绍,同去年相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以下几方面有新的变化。在报名条件上,除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科以上学历外,今年报名的学历条件必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题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同时将对主观卷(试题四)的试题形式和试题内容进行改造,突出对应试人员法律实务、法律思维、逻辑和文字能力的考查,适当增加无标准答案型的试题。 在考试科目方面,今年的司法考试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在评卷方式上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的做法,加大对评卷质量的控制力度。 日前,辽宁省司法厅颁发文件,规定凡省内的正式教育(培训)机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社会办学许可,有 与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相适应的固定师资,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教学内容,愿对考生做出信誉承诺的可向各市司法局申报,经初审后报省司法厅考试机构审查认定。外省市教育(培训)机构跨省市来辽宁举办教育辅导(培训)班的,可直接向省司法厅申报,由省司法考试机构考核认定。据了解,目前沈阳有一家培训机构通过司法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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