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民工住院医疗费报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10: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06月20日讯 (记者钟蓓)昨日上午,在蓉打工的我省旺苍县农民张天辉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部,领到了报销的5000多元的医疗费。这是自3月1日以来,我市实施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后,首例住院医疗费报销。 据了解,今年29岁的张天辉现在成都某饭店当保安。2001年初,饭店为他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用人单位可以决定继续参加基本医保还是转为综合保险的规定,今年5月8日 从工作人员手里接过报销的5000多元钱,张天辉满脸笑容地告诉记者:“晓得这次住院能报,我住在医院里都不心慌。心情好了,病都好得快一些。看来综合保险确实是维护我们打工仔的利益。” 据了解,综合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在参保6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费用就可以申请报销,如果是由基本医疗保险转为综合保险的,参保期可连续计算。此外要进行医疗费报销,参保人需在入院8小时内电话通知社保部门或成都人寿保险公司;出院后,由参保人凭住院治疗期间有关票据、单位介绍信和社保卡即可到保险公司业务大厅办理报销。除去自费部分和起付标准,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率至少为75%。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