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体现尊重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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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2:20 京华时报 | ||
作者: 建达来源: 人民日报 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4个字的变化是实事求是、尊重人民意愿、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 1982年颁布的收容遣送办法,有它良好的出发点,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但随着形势的 国务院高度重视公民的意见和建议,迅速及时修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法规,也在提示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内容,需从每一件具体的事情做起。比如,在一些领域或一些地方,哪些规定或办法已经失去实际意义,已经落后于形势,已经实际上损害了公民的利益、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些都该认真查一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环境。 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发展和繁荣才能真正惠及每一个守法的公民。摘编自《人民日报》6月20日 文/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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