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厅座”受贿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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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2: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6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魏晓雄受贿等案件作出宣判,一批贪官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审理查明,魏晓雄在担任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期间,亲自或安排他人先后三次与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人民币6亿元。事后,这个公司总经理刘来宝为表示感谢,送给魏晓雄人民币30万元。据此,魏晓雄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云南省地税局原副局长陈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被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85万元及5万美元,予以没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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