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变质“损一赔二”引发争议 消协称食品变质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只加倍赔偿是不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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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2:37 大连晚报 | ||
百姓110市民吕先生十多天前买了一箱牛奶,还未喝完,他就发现剩下的几袋奶已经变质了。当他与厂家协商解决这一问题时,厂家提出“损一赔二”的处理方案。“孩子喝下这奶后就闹肚子。一袋奶也不过1元多,厂家只赔几袋奶,这是不是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吕先生给本报“百姓热线”打来电话说。 本月初,吕先生的爱人在香炉礁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牛奶。牛奶外包 昨天,记者找到该厂驻我市业务员刘先生。刘先生承认吕先生购买的牛奶确实在保质期内出现了变质问题。“按厂家规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牛奶实行坏一袋赔两袋的补偿,这完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我们提出赔偿他一整箱牛奶,可仍被他拒绝了。吕先生提出索赔2万元的要求,厂家无法接受。” 对此问题,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吕先生提出2万元的赔偿要求确实缺乏法律依据。但对于因食品变质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厂家只是简单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倍赔偿是不够的,消费者因此造成的医药费、往返路费、电话费也应列入赔偿内容。此外,消费者因食用变质产品所造成的精神损失是难以用金钱赔偿的。作为一家信誉良好的大企业应该在给消费者以补偿方面拿出最大的诚意来。 消费者吕先生对记者说,当初他之所以提出2万元的赔偿也是出于一时气愤。“我总觉得食品不同于其它商品,因为人的健康不是能用金钱衡量出来的,因此厂家拿出《消法》来简单地一赔了事,我觉得自己的人格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对此,厂家业务员刘先生称,厂方已指示他与吕先生再沟通,尽可能让消费者达到满意。 市消协工作人员称,在食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中,许多消费者都对将食品质量等同于普通商品质量问题的赔偿原则提出质疑。如食物中吃出苍蝇、蟑螂,在赔偿时商家或厂家只是赔偿一两个同类食品便了事,甚至有些商家口出“愿意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的狂言。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有关食品质量投诉的专门赔偿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来源:■首席记者 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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