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物管 该出手就出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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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4:23 天府早报 | ||
不管人员进出,多数人没有上岗证,芙蓉社区居民对小区物管意见很大,认为缺少安全感。但昨日该社区业主委员会表示,尽管小区物管工作有不完善之处,而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也给了业主们“尚方宝剑”,但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轻易“炒掉”现在的物管公司。 该社区物管公司经理陈邦称,《条例》的公布对物管工作来说是件好事,“物管和开 本报昨(20)日对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报道后,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不少业主、物管纷纷致电本报,畅谈自己的看法。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处主任吴滨说,由于没有条款约束,业主、物管立场不同,有些事存在争议,“《条例》施行后,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减少很多纠纷。” 成都中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苏俊也表示,他们希望《条例》实施后,可以解决一些开发商遗留的问题。 一环路东三段一小区内居住的蒋先生笑着说,以前,刚买的房子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物管和开发商就常常打“太极拳”,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一旦《条例》施行后,他们的利益将得到保护,物管要收费先得签合同,让业主能明明白白消费,“裁决权”带掌握在手,才能真真切切当“上帝”。 早报记者陈昊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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