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民办及驻深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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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6:57 深圳商报 | ||
我市召开民办及驻深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会 有3名党员就要建立党组织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高巍)昨天,全市民办及驻深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会议在市卫生局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民办及驻深医疗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有 《通知》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民办及驻深医疗机构,要在2003年6月底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特区内按“就近集合、方便活动”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由区卫生局党委管理;特区外纳入所在镇(街道)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管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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