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审理特大贩毒案 毒枭贩毒5574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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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8:2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江雪秦岭)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贩毒案,被指控贩卖海洛因5574克的毒枭刘旭新被押上法庭受审。 现年43岁的刘旭新原籍河南,家住西安。2000年春节他认识了云南女毒贩“吴素琴”,随即走上贩毒之路。2000年4月份,刘旭新多次从“吴素琴”手里购买大量毒品,并与其兄弟刘旭锦(在逃)贩卖给王保全等人。2002年5月左右,刘旭新将6块毒品藏匿在韦庚利自办的 2003年1月11日,刘旭新得知从“吴素琴”处购买的毒品已从云南通过零担货运的方式运抵西安市胡家庙三利货运市场,便让其妻寇阿霞租了一辆微型货运车,将内藏毒品的四箱“干花”拉到陕棉十厂附近的12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受刘旭新指派而来的韦庚利在指挥装有毒品的货运车停靠时,被公安干警抓获。当场从装干花的纸箱内查获毒品15块和装有毒品的易拉罐2个,内装有毒品98粒。当晚,专案组运用高科技手段锁定刘旭新位置,在西郊三桥某服装厂将其抓获。经鉴定,刘旭新等人运送两类毒品净重5574克。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旭新、韦庚利目无国法,为获取巨额利润大肆进行毒品贩卖活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严重,遂对2人以贩卖毒品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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