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汇要和新大新“离婚” 巨额亏损是导火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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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8:35 金羊网-新快报 | ||||
大量商户撤场 新快报讯(记者 梁振鹏)商界常见的“品牌输出管理”模式又一次在广州碰壁。由于名汇商贸公司要单方面终止合同,导致大批商户从位于下九路商业步行街的新大新名汇商厦撤场。新大新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黄向文昨天愤然向记者表示,新大新公司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记者在新大新名汇商厦内看到,该商场绝大多数专柜厂家、经销商正在大规模打包撤货,并搬走自有柜台,拆除专柜装修(见图,陈海平/摄)。专柜厂商纷纷向记者诉苦说,本来该商场人气就一直不旺,现在没了“新大新”这块招牌,以后经营肯定更为艰难,所以只好另谋他处。 据了解,名汇商厦是广州市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英华集团开发的商住物业,2001年中,英华集团在名汇商厦底层商场开设英华百货商场,开业数月后商场亏损严重,后英华集团向新大新提出由该公司入驻名汇商厦经营的请求。 经双方反复蹉商达成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有:名汇商厦的经营主体仍是名汇商贸公司(英华集团的子公司),新大新公司以输出品牌及管理公司的形式,全面负责名汇商厦的经营业务和营运管理;该商厦的盈亏全由名汇商贸公司负责,新大新公司收取商誉使用费(每年100万元),并按营业额一定比例提成管理费、配货管理费及派出管理人员的部分工资费用等。 黄向文说,双方合作协议签订后,新大新全力投入商场的装修改造、经营结构和布局调整、招商引入专柜和货源组织、员工培训、对外宣传策划推广等开业前的筹备工作,如期实现在2002年5月1日正式开业。 但名汇商贸公司总经理张共明却向记者宣称,商场开业一年多来,由于新大新经营管理不善,商场亏损额达900多万元,其中支付给新大新的管理费用就高达500多万元,正是为了从经营成本上考虑,名汇商贸公司才不得不同新大新终止合作。 名汇坦承违约但是不怕 新大新的母公司———广州百货企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何腾国昨天就“巨额亏损”一事向记者解释说,名汇商厦的亏损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名汇商厦先天不足、英华集团资源投入不足、名汇商厦经营配合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因,更有客观经营大环境的原因。新大新入驻名汇商厦经营后,名汇商厦比英华百货时已大幅减亏,新大新名汇商厦经过一年的营业,经营上正处于稳定增长期,亏损逐步下降。 对于新大新的说法,张共明坦承名汇商贸公司是单方违约,但他同时又说,由于双方并未在协议书中提到违约应承担何种责任,所以名汇商贸公司丝毫不怕新大新诉诸法律,并称“会同新大新对抗到底”。 据悉,“品牌输出管理”的商业合作模式到目前在广州还没有成功的范例,马来西亚百盛集团也曾经在数年前同亿安广场采用这种方式“联姻”,最终也是一拍两散。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模式对于输出品牌方来说,由于收取的管理费用是从销售额中获取提成,不需承担任何盈亏风险,所以对于经营主体方来说,很容易认为自己签订的是“责、权、利”都不明确的合同,最终会导致双方不愉快分手。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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