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运美钞案:台湾“高等法院”判决曾文惠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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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0:03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6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前“立委”冯沪祥、谢启大因控告李登辉夫人李曾文惠运美钞赴美,昨天台湾“最高法院”判决李曾文惠无罪。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处冯沪祥四个月徒刑、谢启大三个月徒刑。后冯沪祥缴罚金执行完毕,但谢启大没有归案,目前在通缉中。本案另一被告,台湾前“侨务委员”戴锜也被依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已缴交罚金执行完毕。 台湾“高等法院” 二审认为,李曾文惠未运美金赴美,因此判李曾文惠女士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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