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高官受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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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1:48 南方日报 | ||
新闻链接 昆明消息6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魏晓雄受贿等案件作出宣判,一批贪官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魏晓雄(云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受贿人民币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非法所得30 陈华(云南省地税局原副局长)受贿人民币85万元、美元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被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85万元及5万美元,予以没收。 李德昭(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受贿人民币14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250多万元来源不明,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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