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五年立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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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2:16 北京日报 | ||
。共接到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等二千零八十一件次,新提出立法建议二百二十一项。 本报讯 (记者周暹)截至昨天下午5时,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在10天时间里,共接到市民及社会各界的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信件共计2081件次。其中,新提出的立法建议累计221项。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这次征求市民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提出意见的市民数最多。征求意见以来,每天三部热线电话不断,电子邮件、网上留言和信件络绎不绝。短短十天内,就收到了以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两千多件。二是提出意见的市民分布面广。提出意见的市民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和各个年龄段,有村民、职工、干部,也有医生、教师、律师、科技人员和专家学者;有世代居住在北京的老北京人,也有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和外地在京工作的人员;有中小学生、在职人员,也有离退休人员和高龄老人。三是意见的质量高。这次市民反映意见,使用邮件和信件形式的较多。在收到的两千多件意见中,许多意见条理清晰、内容详尽,有的还附有图表、照片、数据和详细的法规草案。有的长达几千字甚至上万字,论据充分、论证严密,可以看出是经过了认真调研和准备的。四是意见的内容覆盖面广。市民提出的立法建议,内容涉及经济、社会保障、保险、医疗、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居住环境、环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公民权益保护等各个方面。从这四个特点可以看出,广大市民有很强的民主意识,对参与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抱有极大的热情,对把国家建设好、把北京建设好抱有强烈的愿望和信心。 据了解,对于此次征集到的意见,属于地方立法权限、又是本市需要的立法项目,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等,经论证立法条件成熟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将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补充列入规划;有些项目将根据市民的意见启动调研,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突发灾害事件预防、应急条例》、《公共卫生条例》、《就业促进条例》、《社区安宁条例》、《立法听证会条例》等。对于不属于地方立法权限的,如要求制定涉及安乐死、婚姻法事项、刑法事项、违宪监督事项的法规,将转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涉及正在制定或者已经列入规划的立法项目的具体建议,如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水法〉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养犬管理规定》等项目的意见,将在立法过程中给予充分的考虑。属于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意见,如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等,将尽快转给政府有关部门,请他们根据群众意见,对相关工作加以改进。属于对已经审结或者正在审理过程中司法案件的申述意见,将转给司法机关。另外,市民们还提出了一些关于人大自身建设的意见,如加强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等等,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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