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丢枪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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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2:47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卢龙县法院原院长杜忠良因私自配备并丢失一支手枪,于日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据查,1997年春节后,时任卢龙县法院院长的杜忠良在没有履行签字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从本院负责枪支管理的人员手里领取了一支“六四”式手枪。这年3月21日上午,杜忠良家中被盗,手枪丢失。但杜忠良未向任何组织和领导报告,后又多次编造谎言。 最近,经秦皇岛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杜忠良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在此之前,按照法律程序已免除了他的县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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