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的——“爱心捐款公证”引起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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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15: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本报6月19日A04版以《捐款管理公证——让爱继续》为题报道了郑州市花园路办事处“防止爱心被‘挪用’,捐款管理搞公证”的做法。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对此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有学者也给予高度评价。 “捐助在我们这个充满爱心的国度里是常事,随着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捐助的规模、数额也会越来越大,亟待用法制的手段来规范捐款和受益行为。花园路办事处的做 格格的妈妈余文英告诉记者:“孩子走了,有人曾好心地劝我用剩下的捐款先补补身体,等有钱后再如数交给办事处,但我们没有这样做。以后如果有人需要帮助,虽然我们穷,但一定要像人们对格格那样去帮助别人,让爱继续下去。” 河南省伦理学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教授张培强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人都离不开社会和集体,懂得尊重自己和别人,是一种非常高尚的行为。格格治病剩余的善款,她的父母履行协议交由办事处处置,是一种诚信的表现,值得肯定。花园路办事处的做法可以使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受益。 (记者 刘忠 朱岩)大河报2003-06-21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