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区法院成功调解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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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1:06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 金州区一老太太在路边行走时,被突来的一股强风刮到马路上,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刹车不及撞伤了老太太,由此引发了一场老太太状告司机的官司。日前,金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 3月27日8时,余老太太与一女村民结伴到金州逛商场。两人行走至大房身铁路隧道桥路段第二个隧道口时,突来一股强风将余老太太刮到了马路上,此时,一辆捷达出租车疾驰 5月14日,余老太太来到金州区法院,把肇事司机和车主告到法庭。要求赔偿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人民币1万元。被告丁某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是正常行驶,车速并不快。原告被风刮到马路上,撞在我的车上,砸碎了我的车挡风玻璃,原告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庭经审理查明,甘井子区交警大队现场勘察认为余老太太是因为当天风大,站立不稳而发生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测量现场刹车痕迹达11米,说明当时车速较快。法院认为,被告于某车速过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原告因风力过大,站立不稳,应负此案的次要责任。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车主一次性给付原告各种费用3800元,诉讼费各承担一半。日前,双方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来源:■本报记者 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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