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7条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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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4:0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20日,记者从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联合出台七条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踊跃报名服务西部。 团省委副书记邵革军说,今年是高校扩招后首批毕业生踏入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实施“西部计划”有助于缓解当前就业矛盾,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同时助推西部大开发。据统计,目前,我省县以下乡镇对大学生志愿者的需求量达2593人,而国家分配给我 为此,我省在团中央等四部委现有8条优惠政策之外,结合四川实际,紧急出台了鼓励大学生服务西部的系列优惠政策。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较之国家已出台的政策,有两条实质性“利好”:志愿者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期限由2年延长至4年;各市州、受援县和用人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给予志愿者适当的补助。 此外,对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又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应鼓励其行为,不应视为违约,也不能收取违约金。已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志愿者,学校应保留其学籍,留待服务归来继续深造。志愿者所在学校要比照下派干部、支教教师政策,为他们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 据了解,我省报名的大学生志愿者原则上在省内服务,目前有关部门已初步确定了18个受援县名单,待上报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报记者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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