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法院推出“铁案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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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7:22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记者陈昌旭通讯员张伟星) 前几天,临安市的程某为了一桩民事纠纷到临安市人民法院打官司。在立案庭不到45分钟,他的案件就被受理。再过25分钟,他就在现场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开庭时间、地点,审判长是谁也立即告诉了他。这就是临安市人民法院推出“铁案工程”,不仅方便了百姓打官司,也保证了公正审案。 法院大门不再难进 对普通的百姓来说,以前到法院打官司是“门难进、脸难看、案难立”。案件受理了以后,什么时候开庭,到哪儿开庭都要等通知。至于财产保全申请,也很难及时得到裁定。临安法院实行“铁案工程”以后,对起诉书、申请等严格审查,该立的及时立案,并通过电脑分案、排期开庭,所有程序都让起诉者一目了然。45分钟内办好立案手续,绝对避免人情案、关系案,违纪者,市民可直接通过便民电话投诉。不该立案的耐心疏导,并设立便民咨询电话63812348,说明原委。收费透明,只有明文规定要收的费才收,否则一律不收。在开具发票时,连字迹也要清楚、端正,不得潦草。对困难家庭的官司,提供法律援助,让无钱有理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 案件执行坚决到位 案件审理容易,但许多案件执行起来,却十分困难。临安法院推行“铁案工程”后,要求执行也要“铁”,要硬,要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维护法律尊严。该院曾执结一起历时四年的疑难案件,为“铁案工程”作了一个漂亮的注解。 蒋某曾到孙某家打工,在操作机器时,蒋的左手被机器轧断。法院判令孙某夫妻二人赔偿蒋某的人身损害近六万元。但是这对夫妻后来离婚,并四处逃避执行,承办人多次找不到孙某两人的下落,导致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在临安法院推出“铁案工程”时,正好获悉孙某在北京大兴区办厂的线索,承办人向领导汇报了情况,法院执行庭、法警大队立即前往北京执行。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被执行人孙某在凌晨从床上叫醒,并带回杭州,司法拘留了15天。并一次性支付给蒋某所有的赔偿款,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三农纠纷以和为贵 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案件,既要讲判决,也重调解。因为有些案件的涉及面广,影响大,调解比宣判更利于当地的工作。这也是“铁案工程”的一个内涵。前不久,因为山核桃承包合同,岛石镇楼下村的村民王某等三人告村委会。2001年,因村委会需要钱浇马路,就把村里的100亩山核桃林经营权进行招标。王某等三人以12万元中标,承包期限8年。但去年底,村委会口头通知三人,收回这片山核桃的承包权,并作了重新分配。 如果判双方合同有效,继续履行,在山核桃收打季节,就可能会出现大规模哄抢事件。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障,楼下村的社会稳定也将受到威胁。若判终止合同,没具体的法律依据,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因为在临安山区有不少类似的经济林承包案件。在多方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村委会返还三人承包款12万元,并赔偿损失5万元,圆满地处理了此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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