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沉船事故原因查明 违规冒雾航行酿悲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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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8:1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获悉,涪陵“6·19”沉船海损事故原因已经初步查明,可能与违反规定冒雾航行有关。事故发生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由国家相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调查领导小组于昨日正式成立,并立即对事故原因展开了调查。事故原因调查及各项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 幸存者确认事发时有浓雾 昨日中午,记者在中央电视台看到,来自中国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消息称,重庆涪陵区长江水域客轮翻沉事故的原因初步查明,可能是由于肇事船只违反规定冒雾航行造成的。而昨日记者在收治了9名幸存者的蔺市镇中心卫生院采访时,多名事故幸存者也反映事发地点存在浓雾,根本无法看清两岸岸边,视线非常短,当浓雾中出现大船(肇事的江龙806号)时,两船已经逼得很近,船上人只来得及惊呼,想跳船逃生时,涪州10号客轮已经倾覆迅速沉没……幸存者刘极渊大爷告诉记者:当时看到大船撞过来时,他马上伸手去拿救生衣,可刚抓住救生衣,船就倾覆沉没了,他接连喝了几口江水才侥幸游出客轮浮到水面上。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涪陵“6·19”沉船海损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获悉,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交通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抵达涪陵,并已经着手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100多万赔偿失踪者家属 据悉,失踪者家属将根据国家特大海损事故的赔付标准获得统一补偿。按常规,理赔工作应该在事故原因调查结束,明确责任划分之后进行。但昨日下午,记者从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获悉:为了做好失踪遇难者家属的思想工作,涪陵区已经决定先赔偿再划分责任。记者从涪陵区政府获悉:两艘相撞船舶所在的三峡轮船公司和江龙公司已经分别组织了50万元,共计100万元用于失踪者家属的赔偿。涪陵区方面还要求他们在今日内再分别组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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