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孩子被探视对孩子是否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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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8:48 新华网 | ||
强制被探视对孩子是否公平? 本周,在两年多时间里曾17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法院执行人员陪同一位离婚父亲去探视其女儿的海淀法院终于决定,这个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是对一个未成年人显失公平的案件将中止执行。今后,已经年满10岁的小当事人莹莹,愿意不愿意再见她离婚的父亲,将由孩子自己决定。 离婚后孩子爸爸到法院要求实现探视权 原为外地户口的周国强和北京姑娘王蓝,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结婚。1993年他们的女儿莹莹出生。由于周国强的老家不在北京,莹莹从小由姥姥看护长大,莹莹和姥姥的感情特别深,但是莹莹的父亲周国强和岳母的关系却总处不好。后来莹莹的姥姥因病去世,莹莹的妈妈王蓝认为母亲的死都是因为和周国强生气。1999年9月,周国强和王蓝也终于因感情破裂由法院判决离婚。莹莹判给其母亲王蓝抚养。 离婚后,两个人在孩子的探视问题上又出现纠纷。周国强希望经常去探视孩子,而王蓝认为周国强每来探望一次都会使孩子好几天心情不好,所以不愿意让他见。《婚姻法》修订后,法律中规定了夫妻离婚后有权探望由对方抚养的婚生子女。周国强据此把前妻王蓝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了周国强每月的最后一个周日探望一次女儿,时间为两个小时的判决。但是王蓝还是不让周国强见孩子。周国强又找到海淀法院,申请通过强制执行实现自己探望女儿的权利。 第一次探视法官刚走孩子就跟妈妈上了楼 海淀法院执行庭的王法官,是第一次作为执行人员陪周国强去探视莹莹的法官。至今王法官还记得那是两年前的冬天,天特别冷,探视地点定在莹莹住的小区院里。 由于头天晚上王法官已经通知莹莹的妈妈上午9点必须把孩子带到楼下让其父探视,所以当王法官陪着周国强来到探视地点时,王蓝倒是把莹莹带到了楼下。但是没想到孩子的眼睛看到周国强后就立刻转向了别处,扎在妈妈跟前怎么也不肯过来。 第一次强制执行探视,王法官没想到他前脚刚回法院,周国强的电话后脚就追了过来,说王法官,我没探视成。原来王法官刚走,莹莹就挣脱了爸爸跑回了楼上。那时莹莹才七岁多。 爸爸给吃的从来不接法官叔叔给才要 第二次周国强再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后,陪同他去探视的法官不光提醒周国强给莹莹带去了一些小食品,法官自己也买了些饮料、薯条之类的小食品带在身上,怕冬天孩子在院里站着冷,也是想办法让周国强父女能找机会交流感情,法官还特意带上了跳绳、毽子等娱乐器材,想让探视的气氛更轻松一些。 吸取了第一次法官一走莹莹就跑上楼的教训,这次陪同探视的法官没敢再离开,而是一直陪着周国强带莹莹一起玩儿。 但是陪同探视的法官却发现:自己给莹莹吃的时,莹莹说过“谢谢叔叔”就拿着,带着莹莹踢毽子、跳绳时,莹莹的小脸还不时露出点天真的笑容,而只要周国强给莹莹吃的,不管他怎么追怎么往手里塞,孩子从来不接,也不跟爸爸玩儿。 我恨他他把我小汽车都拿走了 两年多的时间里,周国强一次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海淀法院执行庭的40多位法官,三分之一陪他去探视过莹莹,但是每次去基本都是这种场面,孩子见到爸爸没有一点笑脸,也从没叫过一声爸爸,周国强满院子追,孩子满院子跑。爸爸享受不到探望女儿的快乐和亲情,孩子不情愿的表情和态度让法官们心酸。 为了弄清莹莹为什么这样敌视爸爸,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还单独找过莹莹。莹莹说:“我恨他,他把我姥姥都气死了,还把我最喜欢的小汽车也给拿走了。” 法官们回来又做周国强的工作,问他为什么把孩子最喜欢的小汽车给拿走了。他说,和王蓝离婚后,他希望留下一样女儿的东西做纪念,就把那辆小汽车留下了。 按照法律规定,周国强每申请一次强制执行对女儿的探视权,莹莹的妈妈就要到法院执行庭来交50元的执行费,莹莹的一个周末就要在法律的监督下,度过她不情愿的两个小时。 一边是法律规定离婚夫妻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一边是司法实践中案件的特殊性。海淀法院执行庭的王法官说,我也是个有女儿的父亲,我一直在想,假如是我的女儿从记事起每月都要在法律的强制下去做一件自己不愿意的事情,这对孩子是不是太残酷了? 今年6月,眼看莹莹已经满10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了,莹莹认认真真地给法官叔叔写了一封信。莹莹在这封信中明确表示,她不愿意接受其父亲周国强的探望。 考虑周国强在两年多里已经17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女儿的探视权,十几位法官多次放弃休息时间陪同他探视孩子,但是非但没有达到任何增进其父女之间感情的效果,还给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海淀法院终于决定对这起《婚姻法》修改后全国首例探视权执行案中止执行。 探视权案中止执行后周国强仍要给抚养费 由于莹莹不愿接受其父亲周国强的探视而使法院中止执行周国强的探视权,那么是否周国强今后可以不再负担女儿的抚养费,他是否永远也再不能见自己的女儿?就此记者采访了该案的执行法官。 据介绍:中止执行后,周国强仍要负担他应负担的莹莹的生活费。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周国强的探视权,也并不意味着他今后再也不能见自己的女儿,但是这要看孩子的意愿,征得莹莹的同意。 10岁的莹莹今后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见不见父亲了,这再次证明法律既是刚性的法律,法律更应该是人性的法律。法律能了断或修复一段婚姻,但是了不断修不好人间的恩恩怨怨、有情无情。(记者/李罡)(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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