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顿规范道路运输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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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9:44 云南日报 | ||
按照国家交通部《关于印发2003年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交通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6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行动。 这次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范围是: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和未取得交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 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通知》要求各级工商、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城建、农机等部门以及地、州、市、县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齐抓共管。对多次教育、规劝无效的“钉子户”,要严厉予以取缔或依法查处,真正起到“打击极少数,教育一大片”的效果;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又有经营意愿的,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督促办理相应手续,使其合法经营;对在期限内申请办理证照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因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应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困难,促其符合办理条件;对申办证照在经济上有实际困难的,可减免有关收费,先纳入登记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运输业的一律免收工商部门的各项收费(含证照工本费)。 省有关部门强调,要紧紧围绕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这个主题,把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交通部、公安部《关于配合开展打击公路无证经营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省有关部门还对这次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及时间作了安排。 赵锦春 郭维昆(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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