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缓刑须先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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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10:3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一项重要条件。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起缓刑听证制度,即凡对故意犯罪被告人拟适用缓刑的,必须经过缓刑听证程序。承办法官要到被告人辖区召开听证会,邀请辖区民警、基层组织领导、被告人的同事或邻居等参加,向听证对象阐述适用缓刑的条件、执行方式,同时向听证对象了解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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