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民心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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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4:1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盛大林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终于公布。今年8月1日后,它将取代施行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政府遵循实事求是的精神,吸纳法律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迅速决定,改“收容遣送”为“救助管理”,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将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一千多字的《救助管理办法》处处体现着人性之善,字里行间洋溢着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第四条和第五条。与以前的《收容遣送办法》由民政和公安两部门共同执行不同,新的《救助管理办法》的执行主体变成了以民政部门为主、众多政府部门配合。其中公安部门的职责由以前的“强制”收容变成了“告知”救助,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公安人员还对部分受助人员有“引导、护送到救助站”的义务。 当初制定《收容遣送办法》的原意其实也是“救助”,但在一些地方,收容遣送成了非法的“生财之道”。更为严重的是,收容遣送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与《立法法》直接相抵触。 救助不需要强制力。对待心智、体格等各方面正常的人,无论是怀着多么好的动机,也无论是多么慈善的举动,一旦依赖于强制力,它就失去了合理性。因为要想帮助别人,首先应该尊重别人,尊重他的人格和自由的权利。即使是对流浪乞讨者,也不能强制性“救助”。大河报2003-06-23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