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索赔成功 我全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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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在宾馆房间被盗,但多次找宾馆索赔却都被种种理由推诿。索赔无果的福建人曾文家昨日找到本报表示,谁要是帮他索赔成功,所得的钱他愿意捐给任何一家福利机构。曾文家前不久来到成都,一直住在火车北站兴欣宾馆 504房间。 17日下午 6时许,他到宾馆 2楼吃饭,大约半小时后回到房间,发现自己的富士通笔记本电脑和两部手机竟不翼而飞。 曾立即报了案,警方对被盗物品估价共约 7400元(原价约 2万余元)。但更令他痛心的是,他所有的客户资料都在电脑里,这对他的生意影响非常大。据曾介绍,当时宾馆除了服务台有人,其他员工都吃饭去了。曾认为宾馆没有保证他作为一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因此要求宾馆赔偿损失。该宾馆副总陈经纬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保安打饭去了,确实有些疏漏。不过,他们贴了店堂告示,提醒客人贵重物品要寄存。 现在,警方正在破案,没有结果,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赔偿。据了解,事发后曾文家投诉到火车北站站前工商所 12315办公室,但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据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自强介绍,客人入住宾馆后就与宾馆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宾馆应该保证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宾馆应对此事负主要责任。 同时,这一事件分为刑事和民事两部分,刑事侦破不影响民事的索赔,因此宾馆以案件没有侦破为由推脱赔偿也是站不住脚的。当然,曾本人也负有一定的保管不力的责任。据曾文家说,他是外地人,不可能长期在此等待案件侦破,上法院打官司也不现实。 他说,这笔损失自己难以挽回,希望有律师或者其他人能替他争取到这笔赔偿。到时,除去索赔所需的费用外,余款将全部捐赠给福利机构。曾表示,如果有人愿意,他可以书面形式履行这一决定的各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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