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标价模糊购物难辨真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8:19 大连日报 | ||
宋维家本报记者王梅 消费者到商场买商品,大概没有不看价签的。但看着价签标价是否就能明白?近日,市物价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有不少的商品价签填写中存在很多问题,给消费者购物带来麻烦。 “原价”概念不清。在检查中发现,目前我市大部分商家出售的无论是服装鞋帽还是食品,有90%以上的商品标有“打折让利”,即一签多价,只标一种零售价格的很少。其中 检查人员还发现这样的问题:本来西服标明原价680元,打5折价为340元,等商家搞店庆或促销活动时,此西服的标价摇身一变,成了原价1280元,打4折,现价412元,折少了价格却高了,打4折还赶不上打5折的价格,服务员的解释为:“商家买就送,不提高价格送什么?”这种标价方式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除此之外,检查人员还发现,有的商家标价内容不全,缺项。比如:缺少产地、规格、计价单位等。同时,目前超市经营的方便食品和加工生熟食品的销售标价,也有很多让消费者难以比较的标价。如超市加工好的冰鲜黑鱼、带鱼、水果等在每盒的标价签上只标明重量和金额,如一盒内装两条黑鱼的方便食品标价为重280克,金额6.90元,一般消费者根本计算不出500克黑鱼到底多少钱,所以很难知道是便宜还是高价。如一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一盒葡萄标价为200克6元,按此标价500克的价格为15元,而实际零售的不带包装的葡萄价格每500克仅为8元钱,包装一下价格几乎翻了一番。还有的袋装食品也存在此类问题,其标价为标明500克的价格,而实际袋内装的食品重量为800克或1000克,消费者看标价500克6.60元,交款时按6.60元交,收银员告知钱不够,消费者搞不明白,标签上明明白白打印着6.60元500克,为何要多收费,当服务员告之一袋装了1000克时,往往又造成不必要的争吵。 市物价局提醒经营单位,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而且标价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任何单位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将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意用标价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构成价格欺诈的处以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