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个税起征点1200元为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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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8:32 每日新报 | ||
据《广州日报》报道最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推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课题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及“个人所得税税制应调整”等问题,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据悉,该报告目前已上报国务院有关政策部门和相关决策部门参考。日前,记者专访了该课题主持人白景明博士。 记者:您认为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定在800元是否合适? 白景明:我个人认为,800元的起征点偏低了。目前我国执行的这一个税起征点还是1981年的时候定的,当时居民月收入多数还不足100元。20多年过去了,起征点仍保持不变,很显然已不适应我国居民现在的实际收入水平。 记者:您认为比较合适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在不同地方实行高低不等的起征点和税率是否可行? 白景明:全国如果划定一个统一的起征点,我个人认为应该定在1200元比较妥当。其实,早在几年前,北京地区的起征点已经提到1000元。 如果单看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全国月收入超过1000元、年收入超过6000元的行业并不多,似乎800元是合适的。但居民实际收入与单位申报的数据还是有一定差距,因为工资外的许多收入并未计入。如果要在全国各地实行不同的起征点和税率,从研究角度来说是具备可行性的,但这种做法实际操作起来配套问题比较多。 记者:为什么报告里特别提出“降低收入在3000~5000元区间的税率”?怎样理解报告中所提的“减少级次、扩大级距、降低税率”?个税税率降低到多少比较合适? 白景明:我们经过调查统计发现,目前3000~5000元这一收入区间是国内居民中等收入的收入阶界,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而削弱了经济增长。这一收入阶层在全国所占比例并不大,但消费潜力非常大。3000~5000元区间则是中等收入阶层中的大多数,所以降低这一收入区间的税率是十分必要的。 至于税率的降幅,我个人认为从个税起征点到5000元可合并为一档,税率统一为10%,将2000~5000元区间15%的税率调低到10%,这就体现了国家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倾向。 所以在适度提高起征点之后,开征的级次应从9个缩减至5个。现在国家征收15%个税的这一区间,正是我们所提到中等收入阶层中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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