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挂太低 行人碰破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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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8:3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昨日10时50分许,本报接到读者新闻热线称:福州二环西路福建旅游干部学校附近一间沿街店面由于招牌悬挂太低,导致一位个头1.8米的行人撞伤头部。记者在福建旅游干部学校附近找到了事发现场,招牌竖悬在店面左侧墙壁上,人行道右上方,宽约0.6米,高约1.5米,与人行道交错,记者站在招牌底下,招牌紧挨着记者的头顶(离地面约1.70米高度)。在晋安区洪山派出所,由于店主和受伤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受伤者表示将起诉到法院索赔。最后,派出所要求店主拆除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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