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降低出入境门槛 个体户赴港澳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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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8:45 金羊网-新快报 | ||
深圳“七一”起降低出入境门槛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兵 通讯员 刘志文)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从7月1日起调整六项出入境政策,将多项业务权下放到各行政区公安分局。 下放非公务赴港澳资格认定业务 凡符合纳税或创汇标准的以下六类企业,办理非公务赴港澳企业资格认定(一年),均由其所在地分局受理。 这六类企业是: 1、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 2、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 3、“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上年度纳税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创汇30万美元以上; 4、减免税企业注册资金50万美元以上(不含“三来一补”企业); 5、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 6、境外企业驻深代表机构。 放开办理商务签注 不符合上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企业,可到企业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申请3个月多次资格认定备案;凡已在分局办理备案开户手续的企业,申办赴港澳商务签注不再受指标限制。 放宽个体户办证限制 凡持有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可以到其注册地所在区公安分局申办赴港澳商务签注:其中上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个体户,其本人和雇用的员工申办有效期为1年的个人赴港澳商务签注不受指标限制;上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下的个体户,可以为其本人签发有效期为3个月的多次商务签注。 特区居住证受理权下放到盐田分局 由于办理《广东省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港澳籍申请人主要集中在盐田区,为方便办证人,进一步简政放权,该处将此项业务下放到盐田公安分局,其它区的申办仍保留在市局。 扩充受理业务数量 目前,已有100家大型企业通过“出入境便民网”上的“网上报备”窗口,申办非公务企业资格认定,下一步出入境管理处将把该窗口的受理量扩充到500至800家,为更多的大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护照补发业务下放到各分局 遗失的护照如果尚在有效期内,可以申请补发。护照的延期、换发业务下放到各行政区公安分局。(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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