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赔偿款已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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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10:21 南方日报 | ||
重庆沉船事故续闻 300万赔偿款已落实 尚有47人失踪,疑是违规冒雾航行酿惨剧 综合消息记者昨日获悉,重庆涪陵“6·19”沉船事故理赔工作已经开始,300万元赔偿资金全部落实。 据悉,失踪者家属将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赔付标准获得统一补偿。按常规,理赔工作应该在事故原因调查结束,明确责任划分之后进行。但为了做好善后工作,涪陵区已经决定先赔偿再划分责任。 据介绍,现在暂定的理赔标准是16岁以上(包括16岁)遇难者每人5万元人民币,16岁以下遇难者每人4万元人民币。已确认的遇难者家属可一次性拿到赔付,失踪者家属可以先领取3万或4万元赔偿金,30天以后凭当地派出所证明再领取余下的1万元。 记者从重庆涪陵公安局获悉,到22日下午4时,打捞单位共从江中打捞出10具尸体,有4名事故遇难者的身份得到确认,除了第一名遇难者17岁学生王雪之外,重庆涪陵区镇安镇冉启莲、沉船“涪州10号”轮机长陈世福、重庆航道站职工吴庆勇三名事故遇难者的身份也得以确认。至此,在这起事故中,还有47人下落不明。 来自中国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消息称,涪陵沉船事故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肇事船只违反规定冒雾航行造成的。多名事故幸存者也反映事发地点存在浓雾,根本无法看清两岸岸边。但事故原因目前尚无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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