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收费标准下月起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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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10:3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国英通讯员/庄振锡钟洁)笔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药品检验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检验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共562项(具体项目和标准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 按规定,药品检验包括药品的注册检验、进口药品的口岸检验和委托检验,药品检验收费标准实行中央一级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一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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