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制定文件 企业有权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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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13:29 工人日报 | ||
本报讯(特约记者夏云)日前,上海市徐汇区法制办在颁布一份规范性文件前,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最后对文件中的3处进行了修改,对其中服务性收费也作了明确规定。此举受到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外省市企业的欢迎。这是上海市实施政府制定文件,都要先听取“管理对象”意见的规定后的一个事例。 过去,政府颁发文件,从起草、颁布到执行,都是政府有关部门大包大揽,文件 据悉,为了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透明化,上海市已经作出规定,政府制定文件,都要先听取“管理对象”的意见,自觉将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前不久,上海市徐汇区在讨论“规范本区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意见”时,区政府听取了“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后,将原有628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128项,调整了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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