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条例”未能引起一致喝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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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18:38 中国青年报 | ||
从起草到几经完善,再到向社会征求意见,酝酿了4年之久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摆到公众面前。“《条例》以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为主要原则,充分体现了优先保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宗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6月20日的新闻通气会上对《条例》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说,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部行政法规的颁布却未能在业界引起一致的喝彩声。与官方的盛赞相比,一些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研究的专家以及行业律师,对《条例》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 一位业内人士评价说:“花4年时间制订出这样一部条例,如果其中确实有可圈可点的地方,也还说得过去,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并没有看出什么新的内容。” 隆安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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