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军区某部用“警示卡”规范干部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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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07:25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 管祥明、特约通讯员邵阳报道:6月上旬,云南省军区某部几名干部在机关修建办公楼招标前,被准备参加投标的一家建筑公司请去吃饭。该部几名战士按“警示卡”上的电话号码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经核实后,该部对那几名干部做出如下处理:退还饭钱,在党支部会上作检查。同时,决定取消那家建筑公司的投标资格。该部政委李斌介绍说:“这是我们在开展争做‘五个模范’ 教育活动中,下发‘警示卡’规范干部言行,请官兵监督带来的结果。” 为把“实践‘三个代表’,争做‘五个模范’”教育活动引向深入,该部把 “五个模范”的标准和要求制作成“警示卡”,发放到每名官兵手上,要求领导干部常对照“警示卡”校正自己的言行,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发现干部有不符合“五个模范”标准的行为,及时按“警示卡”上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一经核实即严肃处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解放军报 2003年06月24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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