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调查显示:海南职务犯罪呈四大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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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08:24 新华网 | ||
“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案件占大多数 国企成了重灾区 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犯罪日趋严重 贪污犯罪成了重中之重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一项调查显示,该省近年来职务犯罪呈现出四大特点:一是“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占大多数,二是国有企业成了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日趋严重,四是贪污犯罪案件是职务犯罪案件的“重中之重”。 据调查,1998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达440件550人,占立案总数的39%,居所有行业和单位职务犯罪的首位。且这些案件牵涉人员职务高,涉案金额大,造成的影响坏。如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路景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枉法案,海南国际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李耀祺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海口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德伟受贿、徇私枉法案,海口市新华区法院原院长王玉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案件,都是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重大、典型案件。此外,公安人员的渎职侵权、徇私枉法犯罪案件在职务犯罪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不小。 根据调查,全省检察机关自1998年以来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有1527人,其中国有企业人员有503人,约占总数的33%。海南检察分院已立案侦查的70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国有企业人员有51人,占总数的72%,共计涉案金额5613.5万元,通过办案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4145万元。海口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22件,发生在国有企业的有62件,占发案总数的50.8%。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接受农村群众举报并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计划生育费、救济款等职务犯罪的案件也明显增多。 这项调查还发现,在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贪污犯罪案件是职务犯罪案件的“重中之重”。此外,大案要案多,窝案串案突出,作案手段隐蔽、智能化,年富力强的干部犯罪比例高,携款潜逃呈发展趋势等,也是海南省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明显特点。(完)(记者/邱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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