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佛山地价上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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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
广州深圳佛山地价上涨 广东公布城市地价新标准,全省地价广州最高 本报讯 (记者李艳)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公布了2003年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这是广东省1999年后全省范围的一 新公布执行的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是根据国家、广东的相关规定,在各地制定的基准地价和1999年公布的《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全省目前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制定的。本次调整范围是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区及规划区(市区不包括2002年以后撤市设区的市区)。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1999年公布的地价比,广州、深圳、佛山的上升幅度较大,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三大城市基础建设投入大,带来地价上升;东莞、云浮、揭阳、江门的地价有所上升;其他城市的地价保持平稳。广州、深圳、佛山的地价分别上涨了多少?这位负责人介绍,由于现在的一级地与1999年的一级地口径不一样,地价不可比,所以并没有具体的涨幅数字。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实力、发展水平相一致,全省地价最高的是广州。广州最贵的一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高达12715元/平方米,北京路地段就属于这一水平。不同城市间纵比,城市国有土地共分五等,一等为最高等,五等为最低等,广州、深圳属一等,珠海、佛山、东莞属二等。同一城市的地价横比,按各地实际情况分为不同级别,一级为最高级,依次为较低级。 本次制定的基准地价是城市不同级别、“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平均容积率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一个级别的土地由于具体情况不一,实际地价又有不同。地价构成含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政府规定的有关税费及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用途按商业、住宅、工业区分,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 各城市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会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各地将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地价表从广东价格网上取,网址是www.gdpi.gov.cn。 广东城市地价新标准(部分)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元/m2) 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六级 广州12715* 6090*5100*4640*3240*2760* 深圳6690*4550*3275*2550*2025*/ 珠海3200*2800*2400*2000*// 佛山2860*1875*1155*895* // 东莞3100 2400 1800 1200 800/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元/m2) 级别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六级 广州3100*2690*2350*1880*1530*1050* 深圳2665*2100*1590*1180*820* / 珠海1600*1400*1200*900* // 佛山1110*930* 760* 570* // 东莞1600 1300 950720 500/ 注:1、有*号表示为楼面地价; 2、广州市的商业用地分为十级,住宅用地分为八级。 (据广东价格信息网,网址www.gdp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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