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 14岁少年毒杀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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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0: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据自贡日报报道,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赵某某系富顺县安溪镇仰天村6组人,今年14岁,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因不满父母对其个人问题的处理而怀恨在心。3月2日,赵某某在煮中午饭时,将农药“氧乐果”倒入正在蒸饭的甑子内同饭一起蒸好,吃饭时,称肚子不舒服未吃。其父母和妹妹吃饭后先后发生呕吐等症状,其父母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其妹脱险。法院认为赵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犯罪时系未成年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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