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占坑”就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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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0:34 北京日报 | ||
朽木 任前公示,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人们对它已不再陌生了。但一般都认为,只有提拔使用者,才需公示。换句话说,原级别调动、挪挪位置,似乎不在公示之列。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或者说,如果真的这么去做,会产生一个新的死角。见过不少这 这个被有意无意忽略了的问题,这个老百姓看得很清楚但有关部门却不去做不去抓的问题,最近终于在广东划上了句号。报载,广东省委组织部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明确规定:提拔、平调、改任,任前都要公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和杜绝“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以及占着茅坑乱糟蹋之徒。总之罢,只要“占坑”,就要公示,就要接受人民的评判。 这一决定好。 好就好在不仅完善了规矩,重要的是堵住了死角,让所有从政者、当官者时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状态,永不懈怠,不敢拿屁股底下的交椅开玩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对得起自己的“位子”。干得好,当然没啥好说的;干得不好,当懒官昏官庸官贪官,就会有巨大风险,拍胸脯、拍脑袋的代价明摆着,即有可能是最后连“拍屁股走人”都化为泡影。何故?还是那句老话: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想平调、改任都得公示。公示,百姓会给你相应的口碑的,会给你打分的。可不慎乎?! 这才是完全的公示。这种任前公示,是全面的、负责的,因而也是得人心的。这,才真的符合现代干部管理的要义,这,才真的符合“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的“实践标准”评价,这,才真地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于组织人事工作之中,用于识人用人之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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