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两级法院从严治院 举报法官违法违纪奖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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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0:36 新华网 | ||
从即日起,沈阳市两级法院将开始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从严治院,除开展“五查”运动外,还将重申《七条禁令》,追究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鼓励百姓举报,对于举报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这是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法院系统统一思想政治工作即党风廉政建设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五查”活动,一查是不是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 除此之外,沈阳的法院系统还要求法官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为此重申《七条禁令》,一、严禁私自承办案件、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泄露审判秘密、插手干涉他人或下级法院办案,违者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辞退。二、严禁为当事人介绍代理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和为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违者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三、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进行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凡接受钱物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四、严禁让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及借各种名义私拉和接受赞助,违者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辞退。五、严禁借用当事人或当事人单位的机动车辆、通信工具、房屋等,擅自使用查封的物品,违者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辞退。六、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着法(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七、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色情活动以及在工作时间打麻将。 对于违反规定者,法院系统将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辞退。(文/王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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