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判了 4金融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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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0: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张容 邓礼洪 记者黄庆锋 实习生 邓剑)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昨日,内江4名金融蛀虫受到法律严惩。李庆、雷化金、黄仁强、张和建4人分别被内江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8年、10年、14年。 据了解,内江市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段厚良去年案发后,引起内江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25日,内江市成立了“12·25”专案组查处此案。短短几个月 本报内江发行站:(0832)203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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