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校提供非学历教育获得的收入不能免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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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1:08 新华网 | ||
学校提供的非学历教育获得的收入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待遇。 南京地税局稽查局日前在检查中发现,某中学利用本校资源为一家银行的职工进行为期6个月的信息技术培训,取得培训收入20万元。根据税务部门规定,可以免税的“教学劳务”是指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性文化学历教学,最终地税部门追缴该学校税款6600多元,同时给予行政处罚。(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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