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屡出抗拒行政执法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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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1:37 法制日报 | ||
北京屡出抗拒行政执法事件———城管部门痛说尴尬境地 本报记者 崔立伟近日,北京市连续发生数起抗拒城管部门行政执法事件,先是崇文区一商贩抗法钻到执法车下两天一夜死活不出来,随后,东城区又一商贩于6月17日下午,如法炮制。同一天,海淀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拆除一处违章建筑时,遭遇暴力,一女队员头部被瓦块击中,缝合七针……城管部门行政执法难的问题又一次显现出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我就不出来你怎么着 6月16日晚上11点多,躺在城管执法车下,顽强抵抗了近四十个小时的水果摊商温某,终于从车下出来了。“不过,不是‘投降’,而是崇文区城管大队请来几位民工将执法车抬起来,由民警把他拉出来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位同志告诉记者,“其实,躺在车下、挡在车前或者撒泼耍赖的事,我们屡见不鲜,只不过这次时间长点罢了。我到现场去过,不管怎么好言相劝,那摊商就是那句话‘我就不出来你能怎么着’。个别围观者在一旁煽风点火的起哄,听说,有几个起哄者已被民警带走了。”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务副局长车克欣说,城管部门的执法对象成分复杂。城管执法的对象大多是普通市民,包括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城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甚至有些是地痞流氓。许多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在被城管执法人员处理时容易产生对立情绪。这些违反行政法规的人中,有些的确是为了谋生,某种意义上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因此,城管人员执法时得不到围观群众的支持。 你们城管算个啥 这简直是场混战!十几名城管队员和一群无照商贩搅在一起,商贩们有的举着酒瓶子,有的操着木棍,还有的施展拳脚,城管队员东躲西闪,叫骂声、呼喊声不绝于耳,现场一片混乱……突然,一年轻女子从一个小食品店里冲出来,尖着嗓子骂道:“你们管得着吗?你们城管算个啥!”这是6月5日,丰台城管大队在查处丰台区石榴园小区一非法大排档时的现场录像中的情景。 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抗拒城管执法事件发生后,对抗法者的处理往往轻描淡写,丝毫没有震慑作用。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一些人的围攻、殴打导致了许多城管队员受伤。2002年,北京市发生暴力抗拒城管执法案件一百多起,160名城管队员受伤,只有14起事件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起事件的当事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其余事件均按民事纠纷调解解决,而未按妨碍公务处理,当事人仅受到批评教育、赔偿医药费的处理。法律的尊严没了,政府的威信没了,一些人更不把城管执法当回事了,越发地胆大妄为了。 今天逮了我明天我还来 记者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访前,途经朝阳区望京花园小区时,发现在小区门前,两名保安正和一个推着三轮车卖水果的中年男人说着什么。走近一听,明白了,小区保安不让这个人在小区门前卖水果。“要卖也行,离大门远点儿。”保安说。卖水果的把眼一瞪:“就这儿人多,你让我上哪儿卖去?吃不上饭,你养着我呀?”两位还是满脸稚气的保安眨眨眼走开了。“这两个人要是城管的,你怕不怕?”记者问:“城管的怎么啦?他今天逮着我,我明天还来,我才不怕呢!” 车克欣说,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手段单一,只有处罚手段,没有其它任何制裁措施。不能像有些执法部门那样:你今年不接受处罚,明年我不给你办证。 就是处罚也受到限制,比如某地区脏乱差,你去处罚他,可也许管理这个地方的就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乡政府,怎么罚?可不管吧,群众又有意见,只能城管部门自己出人去当环卫工人。 怎么就你们跟老百姓过不去 非典疫情减轻后,为了某种需要,有关管理部门允许出门摆摊,一些原来不准摆的地方,现又摆上了。过去已经控制住的门前、三边(河边、道边、墙边)又出现无照摊贩、露天餐桌等。许多人属于证照不全或无证经营、违法经营。“那几天,我们发现这一情况后,前去查处,结果那些小贩们厉害得很,有个女的一手插腰一手举着报纸说,‘看,××委都允许我们出摊了,你们管得着吗?怎么就你们跟老百姓过不去呀?”一位城管队员给记者讲述了所遇到的尴尬局面。 车克欣说,政策上的随意性和某些缺陷,工作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到位、缺位、越位,都将种种问题化成矛盾,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因为这种随意和某种缺陷,往往使问题遗留下来。摊子要上街,垃圾要倾倒,手续虽不全却有政策,问题全都集中到城管执法环节上来,能不难吗? 我这儿不属于限制之列 “前些日子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在朝阳区和昌平区交界处的天通苑一带,垃圾暴露情况十分严重。我们的城管队员去了一看,果然,垃圾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小风一刮,暴土狼烟的。可找到有关部门,人家说了,根据北京市的有关市容卫生管理规定,我这儿不属受限制的范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个规定我们都知道,可群众反应强烈呀。你管不管?不管不行,管,依据不足。” 车克欣说,天通苑的事说明,管理部门对城市的管理研究不够彻底,政策制定不够明确。城市管理有动态性、复杂性、群体性,有关管理部门应针对这些研究对策或者作长期的规划。但有些时候在这方面往往是缺乏的。这就给城管在执法尺度上、依据上带来困难。 在采访结束时,车克欣副局长苦笑着对记者说,“说起来,我们是一肚子苦水呀!但是,细想起来,城管部门行政执法难的问题涉及的方面很广,这里有国民素质问题、社会环境问题、体制的问题、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的问题、政策法律的问题以及我们队伍自身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步步走吧……” 岂止是城管的尴尬? 短评 杨悦新 在任何一个城市,城管监察部门的处境都有这样的共性: 一方面,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被誉为“城市卫士”,高考时,为保证考场周围没有噪声干扰,是城管人员进行“绿色护考”;面对垃圾死角,是城管人员一次次出动清除了卫生隐患;就是幼儿园里跑进了不明动物,也是城管人员及时赶到解除了惊慌……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就像城市里的守望者,精心关照城市生活的每个角落。当享受着由他们的辛苦换来的井然秩序和整洁环境的时候,人们热爱他们; 另一方面,城管执法中引发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又使人们对城管人员另眼相看,厌恶者有之,不配合者有之,制造事端者有之。尤其是近年来,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产生了向城管部门相对集中的趋势,如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城管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由原来的五项职能扩大为十二个方面的职能,共有303项处罚权。这一趋势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也符合设立城管部门的初衷,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久以来多个“大盖帽”管一个“小草帽”的状况,多头执法、职权交叉的老问题也得以改善。但是,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也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矛盾的相对集中。城管的尴尬处境由此而加重。 按照行政管理的规律及决策者的本意,将城市管理领域的处罚权相对集中于城管部门并不会必然引发矛盾的相对集中,更不会必然加重城管部门的尴尬处境。在城管职能扩大以后,相应的问题却依然存在,如,执法人员的素质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执法手段单一落后及与其它执法部门的协调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信息不畅和执法的随意性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重视;执法程序及救济途径欠缺,尤其是管理相对人守法意识低的问题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些才是把城管推向“风口浪尖”,使城管陷入尴尬境地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摆脱尴尬就不仅仅是城管监察部门自己的事,其它各方面,乃至全社会都有责任。 也许,最简单的道理应该是:使一个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守望者”陷入窘境,对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