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保人员退休金月均78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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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1:42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实习生/李莉通讯员/吴子因)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第10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将增发60至105元退休金。 通知要求,已纳入广州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并在2003年7月1日前退休(职)的人员,从2003年7月起按下列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2000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职)的,增发105元/人月;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退休(职)的,增发80元/人月;2001年7月1日 另据介绍,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如果仍低于500元/人月的,将按500元/人月发放;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仍低于650元/人月的,按650元/人月发放;缴费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仍低于750元/人月的,按750元/人月发放;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仍低于800元/人月的,按800元/人月发放;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仍低于880元/人月的,按880元/人月发放。 通知明确,已执行广州市委《关于给企业离休人员增发离休补助金的通知》及《关于解决企业化管理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离休人员,不参加这次调整。番禺、花都区,从化和增城市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地区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调整后广州市42万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已从1985年10月参加统筹时的月人均68元,提高到目前的787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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