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铁规为非公经济发展开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2:00 云南日报 | ||
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省交警总队就其车身广告、驾驶证申请及驾驶证异地审验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并于即日起正式施行。 车身广告通知指出,属我省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需要在机动车身上喷涂(张贴)企业广告的,应符合不防碍交通安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 驾驶证申请要求各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凡符合规定,给予办理学习手续。对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核发驾驶证。 驾驶证异地审验对持有我省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高级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到我省行政区域内其工作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证年度审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高级技术人员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做到准确、合法、快捷。对涉及车辆检验鉴定的,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检验鉴定,及时放行车辆,不得以检验鉴定为借口超时限暂扣车辆。夭姚波 陶锐(春城晚报)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