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7月1日起施“六条禁令” 违禁者将被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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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4:04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6月24日讯(见习记者曾格格) 记者23日获悉,自治区工商局制定了《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条禁令》及实施办法,禁令将从7月1日起施行。 禁令要求,严禁利用办理“案、费、证、照”之机吃拿卡要,严重者给予开除;严禁工作时间、工作日早晨、中午饮酒或酒后执法、驾驶机动车,酒后执法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酒后驾车给予记过或开除;严禁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严禁着工商制服到公共娱乐场所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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