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一路通行的入户指标卡为何不灵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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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很可能,土法绊了“一卡通” 本报讯 记者傅汉荣报道:为留学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回穗落户提供“一卡通行”服务的《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缘何不能完全管用?“海归”要回国落户,在计生证明方面有无特殊政策?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政策法规处。 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安置服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归人员只要身份学历等符合条件,入户广州非但没有门槛,还享有一定的优惠———因为按照《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俗称“十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来穗定居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凭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免缴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并给予适当的安家补助。” 据介绍,按照办事程序,留学人员办齐相关资料、领取《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之后,在具体落户点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是一路绿灯、水到渠成。因为持有了指标卡,就意味着入户所需的基本资料(护照、学历学位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已经过审核,无须再向户政部门提供;其他必备的证明只剩下证件照片等一些简单的材料了。 “一般来说,在我们这里登记的留学人员在办入户时凭指标卡很快都能搞掂,谢博士的情况很特殊。至于为什么会在拿到指标卡后节外生枝,我们推测也许是执行单位出于特定的责任和利益关系(例如对计生问题的担心),在处理上采取了不同办法。”中心回国安置部一位负责人说。 那么,在留学人员的计生问题上,国家有何相关的政策法规呢? 记者咨询了省市计生部门后,查阅到一份国家计生委下发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国计生发[2002]34号),其中第三条、第四条分别规定:“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不计算该子女数”、“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不纳入中国内地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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