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矿井瓦斯爆炸 江西萍乡书记镇长双双落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5: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6月24日电(记者 林艳兴) 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批复处理意见,对萍乡市一起非法开采被关闭煤矿,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引起瓦斯爆炸的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责任,17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事故所在地的腊市镇党委书记吴义萍、镇长曾龙祥双双落马,被免去职务。 今年4月30日8点多,被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萍乡市湘东区腊市镇乌岗一分矿,因 萍乡市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区、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无证非法生产打击不力、整治不到位是事故的重要原因。2001年6月,该矿由于位于萍矿集团巨源煤矿范围内,被湘东区政府关闭,吊销证照。2002年7月,原矿主王运生启封矿井进行非法生产,昼停夜采。接群众举报后,区、乡两级政府有关部门曾多次进行查处,但仍然你查我停、你走我开。 调查组认为,供电部门协调配合区、镇政府整治非法生产矿井措施不力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年2月份,腊市镇政府曾要求腊市供电所对非法生产的乌岗一分矿停止供电,但供电所没有切断高压供电使矿主私自接线生产;4月24日,区安委会给湘东供电公司下发停电督办通知,腊市供电所没有立即执行,直到4月30日仍在供电。 因对非法开采整治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免去了腊市镇党委书记吴义萍的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了腊市镇镇长曾龙祥的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湘东区经贸委副主任肖合辉被免职,腊市镇副镇长邬建峰被撤职,腊市镇矿管办主任黄庭炎被撤职、留党察看一年,腊市供电所所长糜思亮被撤职。另有多名干部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完)(来源:新华网)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