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调整社保基本养老金 人均每月增发10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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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18:23 新华网 | ||
重点向退休早工龄长待遇低人群倾斜养 昨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发出《关于调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对2003年7月-2004年6月社保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实行调整。调整重点向“退休早、工龄长、待遇低”的人群倾斜。据测算,本次调整后,本年度人均养老金将增发105元/月(下同),人均养老金水平达890元/月。 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一次 据了解,我市从1994年起,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正常调整机制。1998年后,还采取按退休时间划分档次的办法调整至今已连续调整9次,养老金水平从月人均307元调整到目前的787元。与此同时,从2000年起,我市还实行了养老金最低保障线,目前,我市最低养老金为405元/月。 本次调整把养老金差距较大的退休时间线确定为调整界线。《通知》明确,已纳入参加我市社会基金养老保险并在2003年7月1日前退休(职)的人员,从2003年7月起,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00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105元;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80元;200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满80岁的,按上述标准增发养老金后,再增加50元/月。 养老金设立四道保障线 为使退休人员中的困难群体享受到最低保障待遇,本次调整按略低于我市今年在职人员最低工资标准(510元/月),设定养老金最低保障线为500元/月。此外,为消除个别“工龄长、待遇低”的不合理现象,按工龄长短分别设定了650、750、800、880元/月四条保障线。即《通知》所明确: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低于500元/月的,按50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仍低于650元/月的,按65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仍低于750元/月的,按75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仍低于800元/月的,按800元/月发放;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仍低于880元/月的,按880元/月发放。已经核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再作调整。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调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费用,1998年6月30日前退休(职)的人员,以及五条保障线内的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1998年7月1日起退休(职)的人员,则分别由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市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至于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通知》也作了阐明,根据广州市《关于给企业离休人员增发离休补助金的通知》及《关于解决企业化管理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7年起,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统一按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标准执行,因此,不参加本次调整。 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自行调整 《通知》规定:2003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其过渡性养老金按计发基数增加5.4%计算;本次退休(职)人员所增加的养老金如低于今年国家统一规定增加的水平,差额部分给予补齐。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基金养老金。(文/刘瑞翠)(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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