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签署纲领性文件致力建立新型关系(文件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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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4日22: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电(记者齐彬)中印两国总理二十三日晚共同签署了《中印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的宣言》,宣布两国将致力于建立新型关系。 《宣言》表示,此次印度总理对中国的正式访问取得了成功,增进了两国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标志着中印双方为在新世纪加强全面合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宣言》说,双方确认: ——双方致力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基础上发展两国长期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在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方面有着广泛共同利益,希望实现更加广泛、密切的合作; ——双方的共同利益大于分歧,两国互不为威胁,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双方同意,从根本上加强两国在各层次、各领域的双边关系,同时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和平解决分歧,有关分歧不应影响双边关系的整体发展。 双方同意开展经常性高层交往,两国外长每年举行会晤,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政府等方面的人员往来和友好交流。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经济互补性为进一步增进经济关系提供了重要基础。两国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贸易和投资方面存在的障碍。双方将成立由官员和经济学家组成的联合研究小组,研究制定今后五年中印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两国将建立财政金融对话合作机制。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合作,展开定期对话。 两国同意在两国首都互设文化中心。双方确认,将加强两国国防部长以及军方各层次的互访。 双方就中印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阐述了各自立场。双方重申愿通过平等协商,寻求公正合理以及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同意,在最终解决之前,应共同努力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并重申致力于继续执行为此目的签署的有关协定,包括澄清实际控制线。双方同意各自任命特别代表,从两国关系大局的政治角度出发,探讨解决边界问题的框架。 印方承认,西藏自治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重申不允许西藏人在印度进行反对中国的政治活动。 印方表示,印是最早承认只有一个中国的国家之一,其一个中国的政策没有改变。 双方认识到各自在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心为加强联合国作用而继续努力。双方坚决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将推进在反恐问题上的合作。 《宣言》说,双方支持亚洲地区的多边合作,积极看待对方参与亚洲的区域和次区域多边合作进程。 《宣言》声明,中印关系的改善和发展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不影响各自同其他国家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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