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高考划线方式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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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5:42 大众日报 | ||
今年的高考录取,我省对分数线划定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原来每市1条线、全省18条线的基础上,压缩到8条分数线,部分实现了面向全省考生实行统一划线和统一录取。 划线,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何调整?调整传达出什么信息? 单独划线:事与愿违的选择 各市单独划线,在全省先后实行过两次。第一次是1990年至1994年,原国家教委让我省进行用计划再分配的方式解决“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的实验,因效果不好,1995年被取消。2000年,为了配合素质教育,再次恢复了分指标的做法,一直延续到2002年。 显然,分计划难以防止各市“片面追求升学率”,而且会事与愿违——除非把指标分到具体人,否则即使分到班级也解决不了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因为计划分得越细,竞争就越成为近距离的对抗,反倒直接加剧了学校管理走入误区,成了“全面”追求升学率,课程改革、考试改革、素质教育、减负、减压无从谈起。同时,各校在争夺高一新生和争夺复课生方面各出奇招,不利于一个地区教育的健康发展。 再说,各市划线,也难以找到科学合理的分配办法。因为教育的发展难以预测,既有地区间的不均衡,也有时间上的不一致,许多的中学教育因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偶有失蹄,数年难以翻身。以聊城市为例,1997年升学人数少,则直接影响到2000年、2001年、2002年考生的升学人数。 对法理要求的顺应:更公平、更公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高等教育迅速发展,招生考试权的性质,已越来越从以往的行政性的干部选拔转向保障公民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从法理上的思考,再来分析指标问题,可以看出,分指标因地域不同,导致的一省内动辄本科几十分、专科近百分的差距,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理要求的,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教育和招生考试“择优”规律。正因如此,分指标的做法受到广泛批评:今年“两会”期间关于普通高考的7个提案,有4个是关于统一划线问题的。 通过分数线划定方式的改变,可以清楚地看到,今年各市分数线间的差距,基本上被控制在30分之内。这在公正、合理上迈出了很大一步。 谁办学,谁受益:富有灵活性的选择 也许人们还有疑问:那为什么还有7个市分数线单独划定呢? 答案并不复杂:除济南与驻济的诸多高校有共建关系、青岛作为计划单列市而情况特殊外,淄博、潍坊、德州、临沂、泰安分数线略低,是因为近几年上述各市都由当地出资,建设了当地所属高校。 应该说,这种“谁办学、谁受益”的划分原则,是针对我省目前高教现状的富有灵活性的选择。 这不仅是因为计划经济的浓重痕迹,使得无论在全国还是全省,分数线的完全公平都一时很难实现,而且对于不同地区的学生来讲,因为起点不同,即使实行了分数的简单统一,也并不见得就是真的公平。我省是高教弱省,又是生源大省,这决定了尽可能扩大高教资源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对那些致力于办教育的地区投以倾斜政策,就会起到很好地引导作用,不失为针对我省教育现状、立足于解决长远问题的一个清醒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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